赵万军建议,开发商在“送绿地”时,为避免今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应在购房合同中说清楚绿地的使用权限到底有多大,而不应该忽悠购房者。【说法】拿公共利益忽悠个你好,可以收集当时的相关证据,例如签订的合同、产权书以及相关图纸
本以为签了补充协议,花园使用权是板上钉钉了,不曾想到头来协议竟成了一纸空文,李某夫妇经与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2020年6月,夫妻俩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购买一楼的业主就是看好了多花钱能得到一个小院这一点,开发商是投其所好,因此一楼业主是既得利益者,一般不会主动投诉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楼
 ̄□ ̄|| 1、房地产企业擅自采用赠送一楼花园的销售方式,是对小区绿化率和公共空间的严重侵占。住宅小区内的绿地原则上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皆享有使用权。故房法院认为,刘禹、倪丹无法使用一楼花园,势必影响其对案涉房屋的整体评价和居住体验,其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去
如果一楼的业主不愿意退出,那小区的业主就可以向社区和街道申请协助执行,社区、街道可以向城市管理局或者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一楼的花园怎么判断是否业主的,这里有两小区内部分绿地以花园等形式转让给特定业主专有使用,是开发商与个别买受人分别约定而达成的意思,其是否构成有效的专有使用权设定协议,关键在于赠送的花园是建筑物的专有部分还是
先有证据证明开发商赠送的院子。如果买卖不合法,则责任应在开发商,则你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建筑物四周包括花园在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的,任何业主都有权利进入花园休闲、歇憩,开发商的擅自赠送行为显然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