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向道路运政机构申请调解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中途不愿调解的,应向道路运政机构递交撤消调解的书面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调解随即终止。第二十五条经调解达到协议的,道路运政机构应填写《修车修坏了产生纠纷解决的方式为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
修车时的汽车维修纠纷可以去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因为汽修厂是归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因此当我们消费者与修车厂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
修车时修坏了汽车产生的纠纷解决方案如下,首先要收集修车后产生的问题的相关证据,立即通知修理厂或者4S店的售后,告知情况,跟4S店的售后人员以及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沟通,协商该消费者与修车厂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
专家导读先向商家或厂家索赔;如果消费者第一步得不到解决,第二步可以向各级消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投诉;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就要采取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纠纷调解的范围是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执。在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方遇有汽车维修质量问题或者发生机件事故,应首先与承修
调解是消费者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涉案车辆原状的义务。必要时,可以对车辆的相关部件进行拆卸检查,但双方应可以到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因为修车厂是归交通运输管理处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所以当我们汽车在维修过程中存在纠纷